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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财立方消息】1月16日,北京银保监局批复,批准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在河南省洛阳市筹建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分公司。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筹建事宜,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如未能按期完成筹建的,应在筹建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北京银保监局和河南银保监局提交筹建延期报告。筹建延期不得超过一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分公司筹建期间不得从事金融业务活动。完成河南分公司的筹建工作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河南银保监局提出开业申请。
责编:王时丹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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