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李思远 通讯员 宋帆
许昌某百万粉丝抖音网红认为运营公司压榨逼迫,擅自停播后转而运营个人账号,半年时间直播收入高达180余万元,引发合同纠纷。近日,许昌魏都区法院判决该网红合同违约,支付“分手费”200万元。
2020年,许昌某传媒公司与李某签订《抖音运营合作协议》,协议约定该公司围绕李某在抖音打造个人品牌账号,该账号的收益双方按照一定比例分成。
经过一段时间运营,以李某为品牌的抖音账号获得粉丝关注高达百万。但从2021年中旬开始,李某未经公司同意擅自停播。该行为违反了双方签订的合同,还给该公司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该公司主张李某承担违约金200万元。
李某辩称:该公司未及时发放工资,且在直播PK失败后,该公司通过制定激烈惩罚打造账号人设,该行为给李某造成诸多伤病。李某认为该公司的压榨逼迫,是导致解除合同的根本原因。
魏都区法院一审认为,双方并未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虽然双方存在未按季度结算的情况,但该公司以借支的形式,陆续向李某支付分成20余万元,故对李某主张享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不予采纳。且李某在违约停播后,又在抖音新开个人账号进行直播和拍摄短视频,其直播收入高达180余万元,所以,该公司主张违约金200万元未超出其预期利益。
故魏都区法院判决李某支付违约金200万元。李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 编辑:刘惠杰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