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手机报记者 刘晓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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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正值一年一度的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9月以来,全省各地陆续启动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工作,为了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参保缴费的政策和相关待遇,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将陆续为群众解答相关热点问题。
1.城乡居民分级诊疗制度是什么?
分级诊疗制度是指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由不同级别和服务能力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并按病情变化情况进行及时便捷的双向转诊,从而建立科学有序的诊疗秩序,确保病人得到适宜治疗。分级诊疗制度的核心政策措施可概括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
2.城乡居民住院待遇报销标准和比例?
参保人员因病住院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各统筹区根据医院级别和分级诊疗要求按规定支付待遇。
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为150元,150元-800元报销70%,800元以上90%;
县级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含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400元,400元-1500元报销63%,1500元以上83%;
市级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含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500元,500元-3000元报销55%,3000元以上75%;市级三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1200元,1200元-4000元报销53%,4000元以上72%;
省级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含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600元,600元-4000元报销53%,4000元以上72%;省级三级医院和省外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2000元,2000元-7000元报销50%,7000元以上68%;
参保居民在县级及以上中医医院住院的,其住院报销起付标准在同级医疗机构规定标准基础上降低100元。参保居民使用中医药服务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
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参保居民起付标准减半;其他参保居民年度内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定点医疗机构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标准减半。
关键词: 城乡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