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产公司与老徐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约定公司用六处车位补偿老徐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剩余一处车位一直未按约定交付
因此老徐提起诉讼
案件起因
湛河区法院审理后
判决支持了老徐的诉讼请求
公司向老徐交付了
该小区地面车位一处
但老徐认为该车位不是规划车位
考虑到以后可能会有
取消该车位的风险
要求公司交付地下车库内的车位
老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初次协商
执行法官通知双方到法院协商
公司认为已按照判决交付了车位
自身的义务已经履行完毕
而老徐认为公司虽向其交付了车位
但不是规划车位
要求公司交付有规划的地下车位
执行法官查阅审理卷宗后认为
该小区确实规划有地下车位
责令公司为老徐更换车位
新车位位置偏僻停车非常困难
致使老徐再次要求公司更换车位
矛盾再次升级
执行法官了解到
双方积怨已久需及时化解纠纷
遂多次驱车
到案涉小区车库实地调查
执行干警经二十多次反复测试
该车位确实无法正常使用
执行法官认为
公司有义务向老徐交付
满足停车基本需求的车位
执行法官再次组织双方协商
同时将实地调查的情况告知公司
责令其为老徐调换
能够正常停放车辆的车位
或者向老徐支付10万补偿款
否则将面临强制执行措施的风险
案件结束
在执法干警的四次努力下
最终经执行法官主导双方协商
公司表示愿为老徐调换
另一处正常的车位
当天下午,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
房产公司将车位交付老徐
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为湛河区法院执行干警的努力点赞!
素材丨湛河法院
图像丨综合自网络、湛河法院
编辑丨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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