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端新闻记者 杨晓妍 实习生 景凌
据近日媒体报道,2023年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海南代表团在有关修改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议案中提出建议:将虐待动物行为纳入该法的调整范围(下称建议)。
近年来,反虐待动物立法一直是社会舆论的热点。高校生虐猫、职工直播杀猫获打赏等事件频出,虐杀动物传播视频形成“血色交易链”,风波过后,该建议的呼声再度升高。
(相关资料图)
尽管目前建议还未纳入《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中)》,这仍被动物救助机构、养宠人视为一个积极的信号。
虐杀动物形成“血色交易链”
顶端新闻记者检索发现,早在2020年,虐猫直播便在某些隐蔽小型直播网站兴起,打赏决定“死法”,形成“血色交易链”。
剥皮、电击、开水烫等触目惊心的虐猫方式,令人不寒而栗,却仍有观看者参与打赏并在评论区指挥。
2020年10月,太原一男子当街用开水浇烫怀孕母猫的视频被曝光,视频中母猫腹中的4只幼崽全部死亡,母猫因全身70%烧伤,救治无效死亡。
视频曝光后,涉事男子被公司开除。同年央视新闻曾公开发表评论,反对虐待动物是全社会共识,如今却也仅停留在道德层面。每当有虐待虐杀动物之事发生,公众除了谴责,别无他法排解愤怒。
近日,顶端新闻记者在各大浏览器、交易平台检索虐猫直播等字眼,均未找到相关直播入口,但“血色交易链”消失了吗?
2023年8月28日有博主爆料,广西省南宁市工商银行某支行员工疑为虐猫视频发布者,曾出售虐杀怀孕流浪猫视频,并伴有录音证明。
据爆料,该员工曾与同伙一晚上虐杀16只小猫,并发布“直播虐猫预告”要挟捐款。
9月3日,上述支行发布通告:经核查后已将该男子开除。
据媒体公开报道,2020年志愿者曾统计,全年仅恶性虐待动物并引发舆情的事件就超过45件。另据九派新闻报道,全国人大代表赵皖平统计发现,仅2021年4月至10月间,引发舆情的暴力虐杀动物事件就达100多起。
“传播血腥暴力视频”或“故意毁坏他人财物”?
近年全国两会期间,也时常能听到呼吁为反虐待动物立法的声音。
据公开报道显示,截至2023年,赵皖平已连续多年在全国两会期间为动物保护发声;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也在2017年、2018年、2020年至2022年五次提交关于制定《反虐待动物法》的议案,希望推动反虐待动物法尽快出台。
与此同时,民间的公益动物救助组织,也逐渐成为我国动物保护的中坚力量。
在顶端新闻记者的采访中,部分中、小型规模的民间公益组织负责人直言,常遇到经费、人力等诸多挑战。
但这并不是最大的困境,“救助行动没有法律法条的支撑,时常受阻,也阻碍了动物救助得到更普遍的认同。”某公益动物保护组织负责人说。
郑州志愿者吴改彦公益救助动物已经6年,目前是郑州市宠物健康保护协会的会长,他告诉顶端新闻记者,平日救助动物的治疗费用基本靠志愿者与网友捐赠,“尽管可以在合作医院拿到折扣,但自掏腰包兜底是常有的事。”
除了需要时常收留被遗弃的伤病宠物,让“小男孩”更痛心的是虐待动物的现象时有发生。有些救助的动物尽管存活,但烫伤、烧伤等留下的后遗症却让它们难以再被领养,更有残疾或需终生服药的例子。
吴改彦回忆,早前在救助工作中,就与虐待者正面“交锋”过,“那些人手段非常残忍。我们基本都会选择报警,或者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吴改彦讲述,根据虐待情节不同,虐待者或被警告教育、公开道歉,或被罚款,有些杀伤私人宠物的则面临拘留处罚。
但他也有无奈的时刻,“虐待者多以‘传播血腥暴力视频’或‘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等条例处置,并没有针对反虐待的法条可以依凭。”
动物救助组织:接收的受虐猫占1/5
郑州喵星救援营地是一家以收治重伤病猫为主的机构,营地的负责人韩老师告诉顶端新闻记者,他们在救助时,时常遇到从伤口就能初步判断是遭人虐待的猫,“大概占总量的1/5。”
韩老师收治的猫多为重伤重病,治疗费用不菲,“最高时也有花费几千元的,被救助的猫痊愈后,机构会尽量将它们送养出去。”
为了防止猫再次落入虐待者手中,韩老师的机构有着一系列严格的审核流程:收取押金规定时间后退还、留存领养人身份信息、送猫上门以及定期回访等。
“虽然耗时耗力,但通过这样的筛选,目前机构送养出去的猫都很平安。”韩老师说,这种领养流程也在国内外已陆续普及,收效可观。
但尽管有一系列流程作保障,也有大量的爱心人士投入监管,韩老师依然期望能够完善相关立法:预防和处罚并进,动物的安全才真正“有底”。
在韩老师看来,反虐待动物法议案建议确实是一个积极的信号。
业内人士透露,虐猫狗组织具有很强的反侦察能力,隐蔽性是他们的特征。尤其是直播虐杀动物的群组,组织者往往有多个账号,新人入群需要“考核”虐杀经历,若察觉被发现,组织者则会很快解散群组并建立新群。
同时,该业内人士分析,虐待非野生保护动物的行为,仍不受我国现行法律的有效规制,但虐杀动物视频若广泛传播,必将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法律缺位不应该成为虐杀动物者的“避风港”。
律师:有必要将反虐待动物入法
对于虐待动物纳入修改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议案建议一经公布,再次引发大量讨论。
在大力支持的呼声背后,但也有网友担忧时机未到:国内流浪动物、家养动物数量庞大,未来反虐待动物法案如何合理落地实行,仍是需要考量的问题。
顶端新闻记者梳理发现,在近年虐杀动物的新闻中,多以虐待者被退学、开除作为“处罚方式”,道德谴责的声音大于法制制衡。
近年来也有地方将“禁止虐待”写进地方法规:2014年发布的《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中规定,动物饲养者应当不遗弃、虐待饲养的动物;2019年5月1日起施行的《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中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虐待犬只。
但虐待行为的界定、法规的施行细则与处罚方式仍是难以衡量。尽管道阻且艰,采访中大多数人仍向顶端新闻记者表态:反虐待动物入法应该被支持。
河南省南阳市南都律师事务所律师裴钰表示,我国现行法律中与动物保护相关的只有《野生动物保护法》和《畜牧法》,主要是针对在动物保护目录里的野生珍稀动物以及畜牧养殖的动物。
裴钰认为,只有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才会追究其刑事责任,对虐杀普通动物的行为几乎不会进行太重的处罚,换言之,宠物在我国还没有“法律地位”。
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律师尹伟看来,动物保护作为社会文明发展的一部分,应当受到重视。
尹伟坦言,近年虐待、不恰当饲养宠物的案例时有发生,但作为律师,面对“无法可依”的情况,也曾感到无奈,“例如把动物从高层扔下的情况,如果想以高空抛物罪起诉会有许多限制,比如是否多次实施、是否危害到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等。用其他条例来处理虐待动物行为,很多路走不通。”
尹伟认为,虐待动物行为造成的社会影响相当恶劣,“虐待动物事件被曝光后,虐待者若未受到处罚或受较轻处罚,很有可能再次出现虐待行为。尤其对未成年人极易产生不良引导,这样的现状亟待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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