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菜获利21.05元
却被罚款11万元
(资料图片)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一名三轮车卖菜大爷
因销售不合格蔬菜
领了“天价罚单”
近日
该起行政非诉案件已生效
法院裁定不准予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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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发网友关注
大爷卖农残超标蔬菜
赚21元被罚11万元
据悉
卖菜摊主姜某
从洛阳某大型批发市场
批发一批姜、菠菜、青椒进行售卖
该批菜品经行政机关抽检
为农残超标蔬菜
销售额198.4元,获利21.05元
行政机关对其蔬菜摊作出
罚款55000元
同时加罚5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后向西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处罚明显不当
法院裁定不准予强制执行
西工区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
姜某蔬菜摊销售的
经检验不合格的姜、菠菜、青椒
系从洛阳某大型批发市场进货
其有理由相信
所进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且姜某蔬菜摊购进销售的
姜、菠菜、青椒
总销售收入仅为198.4元
本案行政机关没有考虑到
姜某蔬菜摊系初次违法
无主观故意
其也积极配合调查
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等因素
对姜某蔬菜摊而言处罚过重
有违过罚相当原则
处罚明显不当
过程中
西工法院借助
西工区行政争议多元预防化解中心
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因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最终法院裁定不准予强制执行
随后,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二审法院裁定驳回复议申请
维持原裁定
本案生效后
西工法院
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发出司法建议
就相关行政机关
健全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
推进公正文明
人性化执法等方面提出建议
网友评论
对此
部分网友认为
罚得过重
应追根溯源
调查不合格蔬菜是如何流入市场的
也有网友认为
执法应人性化
对此,你怎么看?
来源 央视网、极目新闻、“西工法院”微信公众号、网友评论
责任编辑 何丹
责任校对 刘自学
主编 严云
终审 编委 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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