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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记者从周口市教体局获悉,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放假时间为7月6日至8月31日,9月1日正式上课;普通高中放假时间为7月14日至8月31日,9月1日正式上课。各学校要按照规定时间放假、开学,未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任何学校不准提前或延后放假时间。
市教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要严格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教师,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给予严肃处理。暑假期间,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双减”工作要求,统筹作业总量,创新作业类型,有效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要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参与或变相参与校外有偿补课;学校不得将校舍租给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培训活动,坚决禁止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有偿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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