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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第二!鹤壁得补631.5万元!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近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外公布各省辖市(示范区)2023年4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情况。各省辖市(示范区)共支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3182.5万元,得补2908.5万元。
需支偿生态补偿金的城市有8个,从高到低依次是:信阳1484.5万元,周口748万元,洛阳383万元,三门峡299.5万元,驻马店202.5万元,开封33万元,焦作20.5万元,南阳11.5万元。
其余10个省辖市(示范区)可得补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商丘636.5万元,鹤壁631.5万元,济源示范区468.5万元,新乡348万元,平顶山320万元,郑州163.5万元,许昌130.5万元,濮阳79万元,漯河78.5万元,安阳5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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