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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当天给付 济源市人民法院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
近日,济源市人民法院玉泉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期劳务合同纠纷,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被告公司当日将所欠工资给付,实现案结事了。
吕某在某公司工作期间被拖欠工资7千余元,后吕某向公司催要,公司以吕某儿子与公司有债务纠纷为由一直不给付。无奈之下,吕某向法院起诉。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标的额较小,及时与双方沟通,了解矛盾根源。随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到庭进行调解,让双方充分陈述意见、表明态度,把事实说清楚、利害关系讲明白。通过法官的释法明理,公司认识到之前的方式方法确有错误,表示公司的权益将通过调解或者诉讼途径另行解决。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被告公司当日就将欠付吕某的工资给付,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下一步,济源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宗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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