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家医院获评2023河南省妇幼中医药特色单位
日前,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公示了10家妇幼保健机构,拟确定为2023年度河南省妇幼中医药特色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司《关于开展国家妇幼中医药特色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卫妇幼妇卫便函〔2023〕6号)要求,在各医疗保健机构自评、省辖市推荐的基础上,前期组织专家对申报机构的材料进行了书面评审。5月12日组织专家对遴选出的机构进行了严格的现场答辩。
(相关资料图)
综合评审结果,拟命名河南省妇幼保健院等10家妇幼保健机构为2023年度河南省妇幼中医药特色单位。
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河南省妇幼保健院
郑州市妇幼保健院
新密市妇幼保健院
洛阳市妇幼保健院
郏县妇幼保健院
安阳市妇幼保健院
焦作市妇幼保健院
灵宝市妇幼保健院
南召县妇幼保健院
夏邑县妇幼保健院
据悉,2019年8月,河南启动“基层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中医药适宜技术”试点工作,在全省遴选新密、林州、汝州、夏邑、邓州、灵宝6个县(市)妇幼保健院作为项目试点。
建立融入机制。初步探索形成了临床与保健结合、治未病与治已病结合、传统中医与中医适宜技术结合、院内中医与辖区中医结合、中医药群体保健、中医药健康教育等项融入机制。
丰富适宜技术。遴选中医妇儿适宜技术12个、常见病诊治方案16个,形成《河南省妇幼保健机构妇儿科中医适宜技术(第一批)》,指导全省规范推广。
规范科室设置。试点单位累计投入1886万元用于中医科室建设,新增中医门诊、住院病区、中药房共计7个;中医执业医师、中药服务人员增加126.2%,中医护士、技师增加112.5%,培训中医药人员341人次;中医药业务收入增长26.3%。
成效初步显现。试点单位探索将中医药服务渗透于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门诊患者抗生素使用率下降50%、门诊输液量下降90%,妇女儿童满意度持续提升。
2021年,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完成研究成果《中医药融入妇幼健康服务模式探索》,荣获“全国妇幼健康科学技术奖”科技成果一等奖。
2021年4月,河南省新遴选35家妇幼保健机构作为中医药适宜技术融入妇幼健康推广。
同年8月,河南省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科室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促进中医药全面融入妇幼健康服务。力争到2025年底,90%的三级和70%的二级妇幼保健院设置符合标准的中医临床科室、中药房、煎药室和治疗室,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诊疗服务量占诊疗总量的5%以上。
来源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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