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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新融媒讯(文图/杨华姚永丽 刘乐儿)为全面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切实有效推进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通知精神,4月28日上午,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和襄城县人民法院联合多家单位举办以“法治伴成长 同心护未来”为主题的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李晋、少审庭负责人张靖参加启动仪式,襄城县政法委、县关工委等九个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参加启动仪式。活动由襄城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朝娟同志主持。
启动仪式上观看了近年来许昌两级法院开展普法活动的视频,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审庭负责人张靖、襄城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淑亚分别通报了全市法院和襄城县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襄城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陈素娟宣读“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李晋同志要求,对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重要意义,完善两级法院少年审判人员建设、案由融合机制建设,共同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健康发展。二要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牢固树立特殊、优先保护、双向保护、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保持“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同时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帮助每一个未成年罪犯悔过自新、重返社会。三要创新完善机制。积极推进社会调查、心理疏导、延伸帮教、司法救助、诉讼教育引导、判后回访等特色工作;完善圆桌审判、分案审理、犯罪记录封存等特色制度,结合当地实际打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亮点,不断深化未成年人审判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建设。四要抓好落实见效。市中院通过发布全市法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倡议书、建立全市法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通报制度、收集整理未成年人保护优秀案例等有效措施为抓手,以点带面全力推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
参加活动的各单位代表在活动墙上签名承诺,纷纷表示要充分发挥单位职责,尽心尽力,和兄弟单位一道,共同打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铜墙铁壁。
据了解,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襄城县法院为未成年人保护的活动试点,随后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以司法保护为主导责任,初步形成多领域、全方位、立体化的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共同推动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来源:法制与新闻法新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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