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 记者 段伟朵 文图】知识产权保护是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的主要手段,关系企业经营发展。过去一年,河南知识产权审判整体情况如何?新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如何保护?4月25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2022年度河南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庞景玉介绍,2022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0509件,同比增长7.86%,审结19962件,结案率97.34%,比2021年全年结案17919件增加2043件,增幅11.41%。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无论对企业还是国家,都至关重要。期待河南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建设和能力建设,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国人大代表、超聚变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刘宏云表示。
【数据】
(相关资料图)
新收17010件一审知产民事案,商标权纠纷占比最高
过去一年,我省知识产权案件具体都有哪些类型?
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庞景玉介绍,民事案件方面,在全省法院新收的17010件(不含旧存)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商标权、著作权纠纷是案件构成的主要类型。其中商标权纠纷7519件、著作权纠纷6186件,分别占比44.20%、36.37%。
此外,全省法院新收专利、植物新品种等技术性较强的一审案件、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分别占比13.42%、4.87%、1.14%。
刑事案件方面,2022年,全省法院新收知识产权刑事案件515件,其中一审案件351件,二审案件86件,申诉案件13件,其他案件65件。主要涉及6项罪名,包括假冒注册商标罪196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192件、侵犯著作权罪75件,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39件、侵犯商业秘密罪7件、销售侵权复制品罪6件。
行政案件方面,2022年,全省法院受理知识产权行政案件12件。从案件类型看,行政处罚4件,行政裁决2件,行政处理、行政行为、撤销行政协议、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行为及行政复议各1件。
【特点】
新业态、新技术、新商业模式知识产权纠纷不断出现
近年来,我省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有何特点?
庞景玉介绍,近年来,全省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一审案件呈持续上升趋势,其中,2020年受理12511件,2021年受理17615件,2022年受理18377件,分别同比增长7.6%、40.8%和4.3%,充分反映知识产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愈加凸显,各类市场主体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需求明显增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理念日益深入人心。
不过,由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均衡,知识产权案件较为集中地发生在经济、科技、文化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如郑州地区法院共受理一审案件5144件,占全省知识产权纠纷一审案件总数的28%。此外,商标权、著作权纠纷占比较大。2022年,全省法院新收一审商标权、著作权纠纷案件13705件,占全部新收一审知识产权案件80.57%,新收二审商标权、著作权纠纷案件1307件,占全部新收二审知识产权案件77.99%。同一权利人在全国各地进行批量维权的关联案件占有一定比例,被诉侵权人多为居于商品流通环节下游的小型销售商。此类案件虽为关联案件,权利主体相同,但被诉侵权人不同,权利人起诉所依据的商标、专利、著作权不同,被诉侵权人的抗辩理由也不尽相同。
“随着市场主体技术创新活跃程度增强,涉及新业态、新技术、新商业模式的知识产权纠纷不断出现。”庞景玉介绍,2022年,全省法院新收专利、植物新品种等技术性较强的一审案件2283件,相比2021年1805件增加478件,同比增长26.48%,持续快速增长势头明显。这些案件中,往往存在刑民交叉、民行交叉,法律问题与技术、商业问题相互交织,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有赖于对新技术、新商业模式的深入分析,案件审理难度较大。“全省法院发挥快速审理机制和信息化手段、科学有效审判管理的集成效应,不断释放办案潜能。2018年以来,审结的知产案件增长了1.63倍,平均审限缩减60%,是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周期最短的省份之一。”
2022年各省辖市新收知识产权案件比重分布图
【做法】
加大新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保护力度,保护“宇通”“好想你”等一批河南品牌
知识产权保护是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的主要手段,关系企业经营发展,甚至关系企业生死存亡。通过一份份的公正判决,使创新主体的核心利益得以维护。
近年来,河南法院重视高新技术成果保护,聚焦重点技术领域创新成果,加大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智能装备、5G等新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和中小企业原始创新司法保护力度,公正合理确定权利保护边界,依法保障创新创造空间,促进科技创新发展,为创新主体提供明确、稳定、可预期的规则指引。在“专精特新”企业巩义市建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许昌远方工贸有限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中,针对被告故意遮挡他人设备上标注的生产企业名称拍摄投标专题片的情形,法院判决其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45万元。
强化商业标识权益保护。依法严惩商标攀附、仿冒搭车等侵权违法行为,加大对驰名商标、知名品牌、老字号的保护力度,坚决制止恶意抢注、囤积商标等扰乱商标注册使用秩序行为。审结侵害“宇通”“好想你”“双汇”“花花牛”“莲花味精”“卫龙”等一批省内知名品牌和“三一”“云南白药”“江中”“农夫山泉”“绿地”“飞科”“宝岛”“茅台”“五粮液”等全国知名商标侵权案件,制裁傍名牌、蹭知名度的不正当行为。新乡中院、焦作中院对驰名商标“宇通”进行跨类保护,判决两地宇通驾校构成商标侵权,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宇通客车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
突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种子是粮食的“芯片”。植物新品种保护事关国家粮食安全,事关乡村振兴。河南是粮食大省,也是种源大省,近年来受理的植物新品种纠纷连年位居全国首位。河南法院把“扛稳粮食安全这个重任”放在突出位置,依法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降低育种者维权难度。在“鲁丽”苹果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中,根据郑果红生态农业公司持有的“鲁丽”苹果树没有合法来源,其种植的动机是获取商业利益,认定其种植行为构成侵权,降低了无性繁殖品种权利人的维权难度。扶沟县人民法院受理知识产权领域首例刑事自诉案件,支持权利人提出刑事自诉及附带民事诉讼,判决被告人史某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单处罚金24300元,没收违法所得8100元,并赔偿自诉人经济损失47101.5元。
此外,河南法院持续注重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加强著作权及邻接权保护、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依法打击仿冒混淆、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和破坏市场竞争规则行为,维护统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说法】
全省已形成“1+1+17+19”知产保护格局
“超聚变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算力基础设施与算力服务提供者,持有2000多项有效专利,还有800多项正在申请中。”刘宏云介绍,在企业发展壮大的过程中,真切感受到知识产权是企业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核心竞争力。一起假冒侵权行为,一个商业秘密的泄露,都有可能给企业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无论对企业还是国家,都至关重要。期待河南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建设和能力建设,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在全国高科技企业中塑造标杆,提到知识产权保护,第一个就能想到河南。这对于河南产业发展、营商环境提升必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种子是农业的‘芯片’,但新品种的确存在保护难的情况,刚才的通报让我们感觉到这些年我省在种业司法保护方面的确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省人大代表、省作物分子育种研究院花生研究室主任董文召表示,建议下一步继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宣传力度,形成震慑力,让侵权者不能侵、不敢侵。“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提升,也让我们科研人员在培育新品种的路上更有底气和信心。”
“我们坚持协同保护,提升多元共治效能。”庞景玉介绍,经最高法院批复同意,将标的额500万元以下的非技术类知产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管辖权下放到基层法院,目前各地市均有1-2家基层法院可以受理500万元以下的知产民事、行政案件,在全省形成“1+1+17+19”(省法院+郑州知识产权法庭+17家中院+19家基层法院)的三级法院联动保护“一盘棋”格局。下一步,河南法院将坚持以改革思维破解难题、以创新方式保护创新,不断完善诉讼机制,积极利用现代科技赋能增效,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审判能力和水平,着力为河南加快构建一流创新生态,建设国家创新高地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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