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1亿元的运行经费支持,每年最高2000万元、最多支持5年——这份“科技”大礼包,您看咋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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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记者从郑州市科技局获悉,我市就《郑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新型研发机构 拟分为三类
根据《细则(征求意见稿)》,新型研发机构,是指聚焦科技创新需求,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研发服务,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薪酬体系绩效化的独立法人机构。
我市拟对新型研发机构实行分类管理,按照组建模式分为三类:
A类是指市政府签约引进中科院系统直属院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院所等组建的新型研发机构。
B类是指区县(市)围绕主导产业发展需求,签约引进国家级科研院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等组建的新型研发机构。
C类是指企事业单位等出资组建,经评审列入郑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名单的单位。
经费支持 最高可奖一亿元
《细则(征求意见稿)》提出,对A类新型研发机构支持政策。根据其研发人员规模、主要技术领域及对郑州市主导产业的贡献,协议期内市、区两级财政可按1:1比例给予总额最高1亿元的运行经费支持,每年最高2000万元、最多支持5年;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技术开发、成果转化、人才引进、研发平台建设、日常办公运行、投资运营公司等,其中用于投资运营公司的资金不超过20%。办公用房、人才公寓等相关支持由区县(市)提供。
B类新型研发机构支持政策。所在区可按协议约定支持资金的50%申请市财政补助资金。经市政府同意,按每年、每家新型研发机构最高500万元的标准对区财政给予最多5年的补助。
绩效评价 综合得分70分以上为合格
对新型研发机构咋考核?
绩效评价综合得分包含技术得分(占70%)和财务得分(占30%)。综合得分在70分(含)以上的为合格,在60分(含)-70分的为整改,低于60分为不合格。
下一年度协议支持资金拨付原则:90分(含)-100分的按照100%拨付;70分(含)-90分的,以综合得分与90分的实际分差为百分制比例,核减支持资金;评价结果为整改的,整改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由所在区县(市)组织验收,整改结果合格后以验收得分按上述原则拨付;整改结果仍未达到合格及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不再拨付下一年度支持资金。
经市政府同意,申请B类新型研发机构市级补助资金的区县(市),在区级支持资金拨付后,可按实际拨付金额的5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申请市级补助资金。
动态评估 每年进行一次
另外,还要对新型研发机构实施动态评估。
动态评估的对象为经评审列入郑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名单的单位,新列入郑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名单的不参加当年动态评估,A类、B类新型研发机构在协议期内不参加动态评估。
动态评估每年组织一次。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对优秀、良好档次的单位给予奖励,其中优秀、良好比例分别为不超过20%。
奖励标准如下:
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单位:上年度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含)且人员规模达到100人以上(含)的评估优秀单位,最高给予200万元奖励;其他评估优秀单位,最高给予150万元奖励。
评估结果为良好的单位:上年度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含)且人员规模达到100人以上(含)的评估良好单位,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其他评估良好单位,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
评估结果不合格的进行整改,整改验收工作与下一年度动态评估合并进行,如整改结果为不合格,移出郑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名单。
不按规定参加动态评估的新型研发机构,移出郑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名单。
4月30日前公开征求意见
如您对此《细则(征求意见稿)》有话说,可在4月30日前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反馈: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工人路13号郑州市科技局212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郑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正观新闻记者 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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