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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镇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公共业务停办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及参保职工:
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共业务办理要求,2023年4月医保公共业务停办时间为4月3日至4日。医保公共业务停办期间暂停办理单位参保登记、人员新增、人员续保、人员停保、人员在职转退休、人员终止、单位参保信息变更、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等业务。
在停办期间,各参保单位应及时核对单位缴费计划,若发现有误请及时到窗口查询核实,若单位缴费信息无误应尽快缴费,避免后续相关业务办理。若因单位未核对缴费明细,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单位承担。请各参保单位与参保人员相互转告提醒合理安排业务办理时间。
新乡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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