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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根据城乡居民实际参保情况,我市对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适当延长至今年3月31日。目前,缴费截止期已临近,居民一旦逾期缴费将造成“断保”,进而影响医保待遇享受。
为支持巩固提高居民医保待遇水平,河南省医保局明确,继续提高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达到960元/人。其中,财政补助标准610元/人,个人缴费标准350元/人。因此,洛阳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是350元/人。在洛阳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含大学生),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在今年参保缴费工作中,有群众咨询为啥费用增加了?对此,洛阳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负责人说,居民医保基金的筹资来源,主要由个人缴费和国家补助两部分组成,以前参保费用低,医保的基金池也较小,主要用于保障参保人的住院待遇,报销限额只有几千元,且门诊大多不能报销。
如今,个人缴费基数增加,国家的补助标准也成倍增加,医保基金池更为充裕,参保群众的医保待遇水平也随之不断提高。譬如,洛阳市已将普通门诊、慢(特)病门诊、重特大疾病纳入医疗保障范围,还将住院政策范围内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了现在的15万元,报销比例不断提高。
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再有10天截止,集中收缴的缴费方式已停止,还未缴费的城乡居民须自行完成缴费,可到中原银行、中国银行等银行网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自助终端,或通过河南税务App、微信关注“河南税务”公众号或“河南税务”小程序、支付宝“河南税务”小程序等方式缴费。
需要注意的是,零散缴费的续保人员缴费时,务必通过自助缴费界面或收费工作人员核实参保人的参保地信息,核实确认后再缴费。如查询不到个人信息或参保地信息有误的,请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县(区)医保中心或办事处(乡镇)、社区(村)核实有关信息并在新的参保地重新登记后,按上述方式缴费。
此外,零散缴费的首次参保人员,携带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办事处(乡镇)、社区(村)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参保登记后可通过上述渠道缴费,缴费时请先核实参保地信息,再确认缴费。(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王博东 文/图 通讯员 黄丛魁 刘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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