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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网讯(徐宁)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维护电动自行车市场正常经营秩序,保障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
3月2日,管城回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领导郑明珠带领局质量技术监管科一行五人对管城航东辖区豫英路航母城电动车市场、金岱辖区美林河畔航母城、紫南辖区京杰二手车电动车聚集地、西大街辖区城南路南排电动车聚集地进行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市场经销商(户)是否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是否销售存在伪造、冒用CCC认证证书或标志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是否销售拼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经销企业(户)是否存在为消费者提供解除(拆除)限速装置或利用其他技术手段进行改装、拼装(更换大功率电动机、增加外蓄电池托架或电池盒、拆除脚踏骑行装置、超速报警装置等)关键性组件的违法行为。
同时对电动车经销商(户)实施分区销售、悬挂分区销售警示牌,张贴电动自行车宣传彩页,是否公示承诺书,是否建立销售企业台账等行为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引导经销商户强化法律和主体意识,提高安全意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严守安全红线、法律底线、诚信合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