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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日从洛阳市委编办获悉,洛阳印发《洛阳市乡镇职责与属地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对乡镇职责清单、乡镇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的制定、调整、运行作出制度性规范,在全省率先建立健全乡镇职责动态管理长效机制。
《办法》指出,两项清单依法依规制定,实行乡镇梳理、县区确认、市级监督的管理模式,有效破解“属地管理”泛化滥化问题,并规定了清单动态调整的3大类13种具体情形和办理程序,防止随意向基层转嫁工作责任。
《办法》要求,乡镇、县区职能部门要严格依照清单规范履职,并明确了4种不允许发生的负面情形,切实帮助基层减轻工作负担,抽出更多的精力聚焦主责主业。
“该《办法》的出台,是贯彻落实洛阳市委《关于激发敢为敢闯敢干敢首创活力在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重振洛阳辉煌的意见》的具体举措。”洛阳市委编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将进一步提升洛阳基层治理水平,激发镇域发展活力,为在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重振洛阳辉煌增添动能。(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孙小蕊 文/图 通讯员 高金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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