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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记者从洛阳市总工会了解到,日前,洛阳市出台《关于开展集体协商健全技能人才创新创造薪酬分配激励机制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鼓励企业根据职工创新、革新为企业节约或增加的利润,按比例给予奖励。
《意见》指出将协商设立荣誉津贴,对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各级劳动模范、劳动技能竞赛获奖者或具有美德善行的先进职工等,给予专项奖励,引导技能人才爱岗敬业、积极奉献。
在强化推动创新激励措施方面,《意见》指出将推动企业建立职工参与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科技创新的奖励措施。大力推进职工群众性科技创新活动,激励职工勤奋钻研、改进工艺、降本增效。鼓励企业根据职工创新、革新为企业节约或增加的利润,按比例给予奖励,激发职工创新创优的积极性。
同时,《意见》指出将探索设立岗位绩效工资,将工资与个人绩效、部门成绩挂钩;设立“师带徒”津贴,促进高技能和绝技绝活的代际传承。协商推动企业视情况采取工资晋级、增加岗位津贴、专项奖励、股权激励、补贴相关费用、授予或向上级推荐授予荣誉称号、组织参观考察等奖励措施,实现企业发展成果共享,增强职工的荣誉感归属感,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意见》对以外卖、网约车、快递等行业为重点的新业态企业,支持工会与行业协会、头部企业开展协商,订立行业集体合同,确定行业劳动定员定额、计件单价、抽成比例等,推动企业优化劳动报酬制度,增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技能提升和创新创造的积极性。(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蒋颖颖 文/图 通讯员 张宝权 任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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