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2月25日,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洛阳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方案》的通知。
《方案》提到,2023年3月底前,发布首批市级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清单,完成政策条件库、企业画像库、政策匹配库三大基础模块搭建。持续完善平台功能,扩大“免申即享”覆盖范围,实现市县两级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全覆盖。
(相关资料图)
记者梳理发现,洛阳市市级第一批“免申即享”惠企政策26条,分为税费减免、融资支持、奖励资金、资金奖补、财政补贴等5类。每项免申即享惠企政策都列明了政策内容、享受主体、责任单位、政策依据等信息。
其中,洛阳市上市后备企业申请境外上市的,按照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上市交易两个节点,对申请上市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300万元奖励。
洛阳市上市公司成功实施并购重组洛阳市域外企业,并达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并购金额5亿元以下的奖励100万元;5亿元及以上、10亿元以下的奖励200万元;10亿元及以上的奖励300万元。
洛阳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河南省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有关文件精神,推进我市建设一流政务服务环境,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便利化水平,在更大范围内实现惠企政策“免申报、零跑腿、快兑现”,助力市场主体提质扩量增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建成洛阳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服务平台,梳理编制惠企政策和办事指南两个清单,搭建政策条件库、企业画像库、政策匹配库三个基础模块,分批上线“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形成“1+2+3+N”的“免申即享”服务模式。通过数据共享、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辅助,对企业信息和政策要素进行快速精准匹配,实现“政策找企、应享尽享、免申即享”。2023年3月底前,发布首批市级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清单,完成政策条件库、企业画像库、政策匹配库三大基础模块搭建。持续完善平台功能,扩大“免申即享”覆盖范围,实现市县两级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全覆盖。
二、重点任务
(一)梳理“免申即享”政策清单
按照分批实施、稳妥推进的原则,各部门要认真梳理现行有效惠企政策,重点在税费减免、财政补贴、融资支持、招商优惠等领域梳理出一批惠企政策,形成名单类、条件类、暂时难以数据化类三类清单。名单类政策各部门可直接确定并提供企业名单,条件类政策通过平台与企业数据比对分析,可自动筛选出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对“奖补范围明确、审核标准清晰、比对数据齐全”的名单类、条件类政策实现“免申即享”。暂时难以数据化类政策要进一步减材料、优流程、压时限,提高政策兑现效率。按照成熟一批、梳理一批、新增一批的原则,持续扩大“免申即享”覆盖范围,对到期过时的政策按规定及时清理。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搭建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平台
按照“端口整合、一门受理”的原则,推动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平台和“政策条件库”“企业画像库”“政策匹配库”三大基础模块建设,实现与各级、各部门政策兑现和资金拨付系统对接,市级首批“免申即享”惠企政策上线运行。各部门对纳入“免申即享”清单的政策及要求进行梳理,提出数据提供部门和数据共享需求清单。原则上法律、法规和国家文件未明确禁止的,数据资源部门不得拒绝提出的数据共享需求。数据使用部门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数据。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要将各类数据进行归集,根据各部门提供的业务规则,通过数据共享、自动比对、智能审批等,实现惠企政策“免申即享”。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流程
明确“免申即享”事项的适用情景、兑现条件和审核程序,对符合“免申即享”条件的事项,将原来的“申请、受理、审核、核拨、拨付”流程重新设计,优化为“数据比对、意愿确认、政策兑现”三个环节,实现由“企业先报、政府再审”转变为“系统智审、确认申领”的主动服务模式。对名单类政策,由政策执行部门在政策兑现前,将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名单导入平台,通过平台发送短信、企业确认信息、部门审核拨付的方式发放奖补资金;对条件类政策,由政策执行部门会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在政策兑现前,对政策条件符合情况再确认,通过平台自动匹配筛选企业、平台发送短信、企业确认信息、部门审核拨付的方式发放奖补资金;对暂时难以数据化类政策,由政策执行部门会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提供在线申请、在线反馈、应享未享提醒等服务,让企业尽快享受政策红利。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编制“免申即享”办事指南
政策执行部门要编制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办事指南,规范并明确“免申即享”政策兑现的条件、方式和操作流程等,使企业充分了解政策规定、操作流程,实现“免申即享”惠企政策服务精准供给。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免申即享”制度
各部门要及时修订与“免申即享”业务开展不相适应的制度和标准规范,新制定的惠企政策原则上要按照“免申即享”服务模式进行设计,要主动与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对接“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和编制办事指南。市发展改革委要实施政策资金兑现信用承诺制,依法依规逐步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广到惠企政策“免申即享”中。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要将“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全部纳入平台办理,加快推进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证照、电子档案在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中的应用。市财政局要结合预算管理实际,建立适应“免申即享”惠企政策的财政资金拨付制度。市监察部门要建立适应“免申即享”惠企政策的监督制度,市审计局应将“免申即享”惠企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审计范围,保障“免申即享”惠企政策顺利兑现。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资金监管
市财政局加强符合“免申即享”政策的资金保障,按照财政体制规定,结合部门预算安排和市级财力实际,根据有关部门审核情况将惠企资金拨付到位,并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县区落实应负担资金。在政策实施前,按照“免申不免审”的原则,政策执行部门要会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对政策匹配所需数据的时效性、准确性进行再核查;审核审批过程中,政策执行部门要会同市财政局严格按照审批标准,灵活运用现场核验、过程公示、异议处置等方式,落实部门审核审批职责;资金拨付后,政策执行部门、市财政、市审计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共同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和监督工作,加强绩效结果应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财政局牵头,相关部门为成员组成“免申即享”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工作专班下设政策梳理组、平台建设组、资金监管组,建立常态化对接沟通机制,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监督问效
市“免申即享”工作专班要定期组织评估和回头看,对政策梳理发布不及时、流程优化不彻底、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县区和市直部门实行通报机制,对工作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建立健全常态化督办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督办、跟踪问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
要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平台作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主要做法和实施效果,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市场主体关切,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四)市县(区)一体推进
各县区要参照本方案,制定本区域推进“免申即享”工作的具体措施,及时向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专班办公室报送本区域工作进展、做法经验。
责编:刘安琪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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