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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高校毕业生重点群体实行就业兜底帮扶
省教育厅发文部署相关工作
2月17日,记者从河南省教育厅获悉,我省日前发文部署高校毕业生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工作,明确提出,要摸清高校毕业生重点群体底数,确保在8月31日前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高于本校平均水平;对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残疾毕业生,要全部落实就业去向;对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和长期未就业毕业生(户档关系在校且两年内仍未就业的毕业生),要实行动态清零。
据了解,高校毕业生重点群体包括脱贫家庭、低保家庭、残疾毕业生、零就业家庭、长期未就业毕业生、孤儿、少数民族、退役大学生士兵等。根据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我省将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求职创业补贴,作为其在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补助。选择灵活就业的困难毕业生,若从事个体经营,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税收优惠、创业补贴、运营补贴等政策支持;若就业困难、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从事非全日制等工作,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优先向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低成本场地支持,及时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范围。
对于残疾人毕业生,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和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每年定期组织开展省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公益帮扶行动,将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就业纳入“24365校园网络招聘服务”、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等活动。
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河南省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务出现空缺时,在本单位编制员额内,主要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单独组织招录;全省政法干警招录时,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河南省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公务员考录的优先招录。参加省、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5分;参加县级、乡镇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国有企业招工时,安排不低于20%的比例用于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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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郑州日报)
关键词: 高校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