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张先生有一套房子,由于自己在外地打工,所以在交付后迟迟都没有收房入住,前不久回来,他找到物业来验房,结果一开门傻眼了,房间里竟然被人种了葱,还挂着一些女士内衣,这让他又气愤又尴尬。后来发现,这是邻居所为,而对方还是通过密码锁进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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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这套房子是2018年购买的,在2021年开发商通知他来验房,但因为人在外地打工,最近他才回来收房。不过刚打开门,映入眼帘的就是一捆葱插在泥里,还有很多不用的废品,以及一个晾衣架。
看到这一幕,张先生非常气愤,因为自己的房子是新房,都没收房,就出现这些东西,显然是有人“捷足先登”了,而且钥匙一直放在物业,他怀疑房子是被物业私自租出去了。
可是物业对此也很委屈,物业表示钥匙从来都没有给过任何人,更不可能租出去,后来一番查询,发现是隔壁邻居所为。于是电话联系了对方。
邻居表示:当时搬家时东西比较多,而门上密码锁的密码都是一样的,她试了一下,就真的打开了。自己是从农村来的,也不懂这是犯法的,非常后悔。
后来,经过一番调解,邻居表示会尽快处理掉这些东西,而物业也答应,会找时间,三方一起见面协商一下接下来的事宜。
其实在这里,有必要更正一下这位邻居的话,她是否真的后悔了,只有她自己才知道,因为从这葱的状态来看,这绝对不是一天两天的问题,要是张先生不回来,指不定会用到什么时候。最重要的,就是这种行为,与是否是农村人无关,难道在农村,就可以进别人家种葱,晾衣服了吗?这是不现实的。
从法律上来讲,房屋是公民非常重要的财产,公民的住宅是不容许他人非法侵犯的,公民住宅是属于私人地方,邻居的做法显然是欠妥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旦张先生选择报警,邻居很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不过,对方并不算是暴力进入,而且张先生的房子是毛坯房,并没有财产的损失,所以不会认定为刑事事件。
既然现在张先生选择了和解处理,加上邻居的认错态度不错,所以这位邻居可以免于处罚。但是邻居对张先生造成的侵权损失,还是要负责任的,比如这些垃圾、葱一类的,一定要收拾干净,同时郑重地道个歉,也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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