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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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网传一则《平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域全时段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的通告》引发关注。该网传《通告》中称“凡是再出现燃放烟花爆竹的家庭或学生,年底一律取消其上学子女和其本人‘三好学生’评选资格”,引发网络热议。1月16日上午,平舆县委宣传部新闻科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此通告不属实,是虚假信息。(据1月16日新黄河)
网传《通告》视频截图
地方政府在春节将来之际,落实安全生产,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无可厚非。但是将家庭“禁鞭”和孩子评“三好”挂起钩来,就相当不妥。家庭主动响应“禁鞭”,是遵守法律规定,减少安全风险,维护环境清洁,但孩子评“三好”,评的是个人的德、智、体,跟家长干了什么,本不应该有关联。这种“连坐式”管理本就于法无据,还可能损害未成年人权益,幸好是假的,如果是真的,那可就是滥用职权乱作为了。
但是,这则假消息广播得如此之广,很多人信以为真,个中因由,也的确值得琢磨。
首先,民众对于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的理念和能力关注度很高,对于这种显失公平,饱受诟病的“连坐式”管理,当然会比较敏感,比较警惕,传播和质疑,也是期待官方给一个真相。
再者,烟花爆竹的“禁”和“放”,今年也是个热门话题,经历了三年与疫情的斗争,大家的心情都比较压抑,渴望着过一个热热闹闹,年味儿浓郁的春节,来一扫阴霾,重新出发,但是各地又的确面临着不同的环境保护、城市治理的压力,所以放开“燃放”的地区依然是少数。而一些“禁鞭”地区的网友,也因此更为迫切地想要在春节前争取一把,比如,能不能限时限区域地放一下,能不能跟别的地方学一学等等。这样的心态下,炮制或转发这种消息,某种程度上也是想让舆论对“禁鞭”形成负面印象,可以视为是一种“施压”。
图片来源:平舆县人民政府官网截图
传播不实消息当然是不对的,如果传播造成严重后果,还可能要负上法律责任。但这次风波,也是给各地“禁”与“放”的方式方法提个醒。
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才能决定是否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颁布的相关禁令,也属于很严肃的地方性法规或条例。所以制定的时候要审慎科学,不能对广泛的民意置若罔闻,也不能让杂乱的意见搅昏了头脑,需要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意见,因时因地制宜,根据实际情况来作出决策。
执行的时候更要公开公正,落地生根,不能敷衍了事,也不能变形走样,更要杜绝各种形式的“层层加码”,不光是要把规定告诉大家,还要让大家知道为什么这么规定,争取大家的理解和配合,绝对不能用一些旁门左道去保障所谓的“执行效率”,那样只会引发民众的反感,适得其反。
烟花爆竹的“禁燃令”已经实行了很多年,事关传统民俗、空气质量、安全过节,要找到最优解,确实不容易,禁还是放,不能简单粗暴一刀切。各地才刚刚从疫情防控的紧张中缓和过来,要做这个决定,想这个办法,也需要科学论证,循序渐进,心急也看不了热烟花,不妨都给彼此一些时间和空间。
烟花易冷,人心却要火热,确保各项政令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不断地改善基层的工作方式,不搞“运动式”执法,不出恼人的“歪点子”,让民众的心里都暖暖和和的,哪怕不能放烟花,也能过个舒心年。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