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小品《都是喝酒惹的祸》
(资料图)
那些名场面让人分分钟笑趴
但生活中醉酒并非都是趣事
醉酒误事、惹祸、肇事比比皆是
且看河南省巩义市法院
审理的由喝酒引发的
业主诉物业、物业诉保安“连环案”
法院怎么判
2
一天夜晚
郝某喝酒后深夜回家
来到居住小区门口
发现栅栏门关闭
其友张某也跟着来到门口
并拍打门岗窗户玻璃
叫喊值班门卫
一直无人应答开门
随后郝某翻越栅栏门
落地时双脚后跟受伤
经诊断为双跟骨粉碎性骨折
郝某报警
民警调查发现
当时值班保安李某
处于醉酒状态
另一名巡逻保安王某
亦处于酒后状态
后郝某因医疗费等损失3万元
与物业公司协商未果诉至法院
3
法院经审理认为
郝某作为小区业主
已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双方之间形成物业服务合同关系
郝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对于翻越小区大门的行为
存在高度危险性应是明知的
应具有谨慎注意义务
对该损害结果的发生存在重大过错
故承担主要责任
郝某夜间进入小区返家
物业公司应及时打开大门
但物业公司的保安
上班期间处于醉酒状态
怠于履行职责
物业公司未能充分尽到
物业服务与管理义务
构成违约
物业公司对因其违约不及时开门
而导致郝某翻越大门
并受伤的后果是不能预见的
故承担次要责任
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条等法律规定
法院酌定郝某承担60%的责任
物业公司承担40%的责任
判决物业公司赔偿郝某
医疗费等损失1.2万元
4
物业公司履行了赔偿义务后
以损失系二保安
故意违反公司制度所造成
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二保安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
本案系追偿权纠纷
作为物业公司
得知值班保安李某喝酒后
未现场查看醉酒程度
亦未采取换人值班等有效措施
以确保小区门岗
值班工作正常进行
对业主郝某翻越栅栏受伤
造成自已损失具有一定过错
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作为值班保安李某
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正确履行自身岗位职责
上班时间醉酒
不能履行岗位职责
对公司造成损失具有重大过错
应承担相应责任
作为巡逻保安王某
能将同班李某喝酒的事
及时告知经理
事故发生时王某亦未在现场
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
王某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
故公司向王某追偿的请求
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综合案情酌定
物业公司1.2万元损失自担 40%
保安李某承担60%
依法判决李某赔偿物业公司7200元
5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
因执行工作任务
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
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明确用人单位对失职失责工作人员
享有追偿权
目的在于及时保护受害者的权益
平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约束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
在工作中尽职尽责
更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保安业主酒!酒!酒!
都是喝酒惹的祸!
转自:豫法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