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县文明城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对城区点位进行督导,并对前期通报问题进行回头看,发现仍有问题未整改到位,请相关责任单位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创建标准,落实主体责任,狠抓问题整改,持续提升创建工作水平。
督导问题通报
(资料图片)
一、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局
整改时限:11月2日
1、益民巷有流动摊贩和占道经营
巷口显著位置缺少公益广告
2、益民巷车辆乱停乱放,有私搭乱建、堆放杂物现象
3、建设路五岔路口皂角古树护栏内垃圾堆积
二、责任单位:住建局
整改时限:11月2日
4、白云大道科技苑小区龙御湾假日酒店建筑工地地砖缺失
5、白云大道科技苑小区龙御湾假日酒店北侧建筑材料堆积
6、鸿运大厦小区缺少公益广告,乱涂乱画
7、鸿运大厦小区墙体破损
8、鸿运大厦小区内车辆乱停乱放,缺少公益广告
三、责任单位:供电公司
整改时限:11月2日
9、药厂北路与白云大道交叉口电线杆破损
10、绿化带杂草丛生,杂物堆放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涉及各单位各部门要立即整改到位并持续巩固。提高嵩县市民文明素养和城市文明程度,倡导“文明、绿色、环保、和谐”的生活理念,创造一个文明和谐、畅通有序、整洁优美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