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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新融媒讯(文图/杨华张棣)“没想到我这要了十来年的劳务费,法院两个月就给我要回来了,谢谢法院,谢谢陈法官!”近日,一位七旬老人在亲朋的陪伴下,将一面绣有“公正执法为人民 清正廉洁得民心”的锦旗送至河南省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东城法庭支部书记陈荣娜手中,高度赞扬其公正司法、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感谢其倾心为民、解决民忧。
陈先生,1949年生人。曾于2011年-2015年期间,陆续通过七名被告分包了数个小区的垫块与烟道工程,后向七名被告催要施工款时,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2023年4月,陈先生以劳务合同纠纷为由,对七名被告提起5起诉讼。
2023年5月,案件受理后,为减轻七旬老人诉累,尽快帮其要回应得的劳务费,陈荣娜作为承办法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公开、公正、便民、为民的司法理念真正融入工作点滴中,秉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优先适用诉前调解等非诉讼方式化解劳务合同争议,并将调解工作贯穿于诉讼全流程。
在案件受理初期,陈荣娜逐一联系被告并组织原被告双方展开调解工作。陈荣娜耐心细致地反复释法说理,从法理角度严肃阐明被告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严重性,从情理角度给出化解矛盾的建议,劝导被告要换位思考。最终案件一、案件二的两名被告表示愿意支付陈先生劳务费,分别与陈先生于6月8日达成和解协议,支付了部分款项,并就未支付的款项约定了还款时间。对于不接受调解的案件三、案件四的两被告,陈荣娜依法于6月25日分别判决两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刘先生应得款项。随后,陈荣娜再次组织案件五的三被告进行调解,最终其中一名被告与原告于6月29日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了还款时间,陈先生对部分被告提出撤诉。至此,一位古稀老人与七名被告的5起劳务合同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解开务工者的“薪愁”,关系到务工者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魏都区法院将持续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走深走细,不断加强对案件调解的掌控能力和当事人提出的调解条件的敏锐判断力,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用调解彰显司法温度,以判决来维护司法权威,依法妥善化解劳务合同纠纷,推动构建和谐健康的劳动关系,努力让务工者就业更加安心,企业发展更加舒心。
来源:法制与新闻法新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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