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新融媒讯(文图/杨华王哲)“马庭长,我公司银行账户急需解冻,否则这订单就黄了……”。2023年8月3日一早,王某一个“十万火急”的电话打到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火龙法庭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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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纠纷力促调解
据了解,在张某诉王某及王某独资企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告王某拖欠张某货款迟迟未给,张某起诉至本院要求王某履行货款,并对王某及王某个人独资企业申请了财产保全。
法院依法采取保全措施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马会娟庭长了解到,王某个人投资的一家耐火材料厂因经营困难,无力支付张某的货款,但其认可该笔欠款。
马会娟对双方进行了耐心调解。6月27日,在火龙法庭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约定,王某及其个人独资企业于2023年9月30日前分批支付张某货款5万元和利息、相关费用。全部履行后解除保全措施。
再次调解做到“共赢”
7月份底,王某依约定履行了当月应支付的欠款。随后,王某与菲律宾某企业达成一笔重要外贸订单,但需要用到王某独资企业的公户。由于该账户被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无法进行正常资金往来,如该订单无法完成,企业经营将会面临极大困境。
得知这一情况后,马会娟庭长高度重视,合理对工作日程进行调整,将解决该企业困境列为当天优先办理事项。
马会娟一方面适时地做王某工作,力促提前履行欠款;另一方面与原告张某进行沟通,说明缘由。经过努力调解,王某表示愿意一次性将剩余全部欠款履行完毕,希望法院能尽快对其名下的所有账户进行解封。张某也表示配合。
8月4日,在马会娟庭长主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王某当庭将剩余的全部欠款一次性支付给张某。张某拿到货款后,对火龙法庭处理结果给予高度认可,并配合解除对王某企业的保全措施。
执行和解达成当天,马会娟立刻着手出具相关解封手续,第一时间安排工作人员按照流程对王某及企业的账户进行解封,使该企业及时走出经营困境。
“当事人的利益和诉求是司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该案办理当中,火龙法庭依据案情变化适时调整办案思路,不仅推动了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还使涉诉企业走出困境,达到了多方共赢的结果。”马会娟表示。
下一步,火龙法庭将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打造有力度有温度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来源:法制与新闻法新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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