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以送“游戏皮肤”为饵骗取玩家微信账号(主题)
鹤壁山城:一“杀鱼”团伙被判承担刑事民事责任(副题)
(资料图)
检察日报讯(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张雨农 李颖)“因法律意识淡薄,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损害了社会公众利益……特此致歉!”近日,5封致歉信公开发布在网络上。发布致歉信的正是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的5名被告人。
袁某甲和袁某乙是鹤壁市某电子科技公司的员工,因经常入不敷出,两人一直寻思赚钱的路子。2020年的一天,袁某甲偶然从发小处得知,骗取别人微信号并出售来钱快、赚钱多,于是便让发小将他和袁某乙拉进一个QQ群。自此,他们一同走上犯罪道路。
“已经两天了,游戏皮肤怎么还没送,微信也登录不上?”2022年6月的一天,14岁的小王在QQ上咨询袁某甲。“你是不是尝试登录微信了?这样微信会被冻结的!为了表示歉意,等15天解冻后,会给您返6888点券,皮肤还会送你,请再等等。”袁某甲匆匆结束了与小王的对话,当小王尝试再与其联系时,却发现已经被拉黑。
2022年7月,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经侦查,被骗取微信号的游戏玩家多达几百人,大多为未成年人。这种骗取微信号并出售获利的方式,被喻为“杀鱼”。
2022年11月初,公安机关以袁某甲、袁某乙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移送山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审查发现,QQ群里有人为“杀鱼”者提供“一条龙”服务:有人帮助“杀鱼”者卖微信号、QQ号,有人负责将游戏玩家引到“杀鱼”者建立的群中,有人负责让被骗账号绑定的手机号无法收到验证码从而无法更改密码,还有人专门提供话术指导。通过该群的帮助,袁某甲等人以送“游戏皮肤”需要登录微信账号为由,骗取玩家提供微信号、登录密码、手机号、支付密码,并根据账号使用年限和信息量,以每个50元至50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群里的“老板”。
看着袁某甲两人挣到了钱,秦某等3人也相继加入“杀鱼”队伍。2020年至2022年9月,5人共获利近10万元。2022年11月30日,山城区检察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袁某甲、袁某乙依法提起公诉,对情节轻微的秦某等3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由于袁某甲等人在互联网上公然骗取并售卖他人微信账号,该行为已经侵犯了不特定人的个人信息,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山城区检察院遂进行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同年12月,该院依法对袁某甲等5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今年3月,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袁某甲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判处袁某乙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各并处罚金4万元;责令袁某甲等5人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共计9.6万余元,并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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