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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耿子腾 实习生 张婷
8月7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公布《持续扩大消费若干政策措施》,涵盖汽车、住房、家电、文旅、体育等多个重点领域,不断释放消费潜力。
发布的十条促消费举措中明确指出,“要进一步放宽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落实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城市,阶段性放宽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另一方面,“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按照贷款合同中明确的利率重定价周期及调整方式,在利率重定价日及时调整存量房贷利率。”
据了解,自2019年8月实行LPR浮动利率以来,大多数房贷用户都实行浮动利率还款方式,购房者在与银行签订贷款协议时,合同条款中会规定利率调整周期与调整方式,在调整期限到来时,会根据现行LPR利率调整下一周期利率水平。
关于存量房贷利率下调问题,郑州工商银行房贷中心客户经理刘先生也向记者表示,存量房贷利率暂时无变化,银行还在等具体的实施细则出台,相关文件还未下达。
政策指出,“完善二套房认定标准,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在记者问及到二套房是否可以执行首套房贷利率,工商银行客户经理告诉记者:“并不是所有的房子都执行一样的利率,利率要由房产开发商与其合作的银行协商决定,对于二套房的认定标准及相关利率调整也在等待上级行发布通知及实施细则。”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 编辑:龚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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