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购车补贴持续到年底、一次性给予购房补贴、加大优惠券发放力度……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持续扩大消费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再推10项举措促消费,着力引导消费预期,不断释放内需潜力,加快恢复市场消费活力。
消费是最终需求,是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引擎,对经济具有持久拉动力。2023年以来,河南省先后出台了提振市场信心90条、促进消费12条、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8条等文件,提出了一系列促消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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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各项政策激励作用显著,推动全省消费呈现加快回暖,稳定增长的良好态势。”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抢抓经济恢复的重要“窗口期”,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省政府出台《若干政策措施》,聚焦汽车、住房、家电、文旅、体育等重点领域,对部分已出台的带动作用明显、群众反映良好的政策进行了延续和优化,并结合近期各地促消费的好经验好做法,研究提出了一些新政策,最大程度释放新老政策的组合效能。
促进汽车消费。将购车补贴政策延续至2023年12月底,对在省内新购汽车的消费者按照购车价格的5%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0元/台),省、市级财政各补一半。
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对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充电设施和公用充电设施,按投资额给予30%或40%省级财政奖补。鼓励各地出台政策免收新能源汽车充电期间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促进家电消费。将智能电子产品和家用电器产品消费补贴政策延续至2023年12月底,省财政按照不超过各地实际财政补贴支出的30%给予奖补。
促进汽车、家电下乡。支持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汽车下乡、家电下乡促消费专项政策,鼓励大型汽车销售企业、家电销售企业开展联合促销活动,省财政给予适当支持,期限至2023年12月底。
促进住房消费。对多胎家庭以及老人投靠养老的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发放购房券或购房补贴。对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当地就业的应届毕业大学生购房的,在原有支持人才购房政策基础上,可给予一次性货币补贴。对外来经商、务工人员、返乡人员出台支持购房、租房政策。
落实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城市,阶段性放宽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按照贷款合同中明确的利率重定价周期及调整方式,在利率重定价日及时调整存量房贷利率。完善二套房认定标准,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支持郑州开展商品房预售制度改革,推进郑州、开封现房销售试点。
促进网络消费。扩大网络消费规模,对2023年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并在7月至12月期间较去年同期每增加3000万元我省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的电商及电商平台企业,省财政给予3万元奖励,单家企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促进商贸文体消费。将零售、餐饮、文化旅游、住宿等消费券补贴政策延续至2023年12月底,省财政按照不超过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实际财政支出的30%给予奖补,并提前预拨奖补资金。
加大省级体育健身优惠券发放力度,优化优惠券面值和类型,2023年适度增加发放总金额,发放范围扩大到全省,使用项目增加到足球、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游泳等16个项目。
促进豫酒消费。鼓励豫酒企业举行促销活动,鼓励各地对豫酒生产企业按照2023年度新增销售额的2.5%给予奖励,省财政给予各地30%补贴。(张家祺 路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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