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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调整防汛应急响应级别的通知
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市气象台2023年7月30日9时46分解除2023年7月29日18时20分发布的暴雨红色预警信号。目前,我市水库、河道运行平稳。经会商研判,根据《新乡市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自7月30日22时起由防汛II级应急响应调整至IV级应急响应,辉县市、卫辉市、凤泉区防汛II级应急响应维持不变。各级各部门要继续关注天气变化趋势,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树牢极限思维、底线思维,按照应急响应要求,做好相关防范应对工作。辉县市、卫辉市和凤泉区要高度关注新乡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新汛明电〔2023〕5 号2特提2地质灾害风险,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全面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新乡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3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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