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3日,河南省洛阳市卫生健康委执法人员进行“双随机”抽检,在洛龙6区某社区卫生服务站发现一张处方,这里有很多处方,本来很正常,但是这张处方有点特别……
有问题的中药处方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这是一张中药饮片处方,开具时间是2022年4月24日,由医师闫某签字。
按照规定,中药饮片是中医药诊疗技术,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或者取得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师可以开具。“西医师”如果想开具中药饮片处方,需要取得相应学历,或者经培训考核合格,或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问题就出在开处方的医师闫某身上了。
经调查,该社区卫生服务站核准有中医科,闫某为“西医师”(《医师执业证书》执业类别为临床,执业范围为内科专业、眼耳鼻咽喉科专业、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正在参加“西学中”培训,尚未取得中医专业培训及考核合格证书。
你是否参加过中医药主管部门认可的中医培训班,并取得相应证书?
我2022年2月报名了xx中医院的西学中培训班,现在刚培训72个学时,一共850个学时,还没有结束,没有取得合格证书。
行政处罚 一案双罚
闫某涉嫌超出《医师执业证书》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开具中药饮片处方。卫生监督员还查明,该中药饮片处方收取的287元全部交至洛龙区某社区卫生服务站,闫某未分配此处方收入,按“无违法所得”计算。
闫某超出《医师执业证书》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开具中药饮片处方,违反了《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一款及第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医师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给予医师闫某警告,并处罚款1.1万元的行政处罚,聘任闫某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以“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另案处理。
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该社区卫生服务站及医师闫某积极改正了违法行为,自觉履行了处罚决定。
西医师如何才能开中药处方
中药与西药有很大不同,同种中药生、炒、焦、炭等炮制方法不同,药性也有所不同。中药饮片并不是简单依靠药物说明来用药,而是根据患者病情、体质“一人一方,一病一方”辨证施治。
新修订的《医师法》于2022年3月1日开始实施,该法新增了对于医师超范围执业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为规范医师执业行为、净化医疗市场环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护卫大众健康起到了积极作用。《医师法》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西医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和考核合格,在执业活动中可以采用与其专业相关的中医药技术方法。”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558号),西医医师开具中药饮片处方需符合以下条件:
1.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学专业学历或学位的;2.参加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认可的2年以上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总学时数不少于850学时)并取得相应证书的;3.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有关规定跟师学习中医满3年,并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的。
本案中,医师闫某正在参加西学中的培训,但是其学时尚未达到850学时(仅完成72学时),且未取得相应证书,不符合第二项要求,其他两项要求该医师也没达到,因此,闫某开具中药饮片处方是违规行为。
【监督君有话说】
国家大力扶持中医药发展,积极推动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广大基层医疗机构在享受政策红利的同时,更要依法依规开展中医服务,切不可在不具备相应条件的情况下,违法违规开展。广大基层医疗机构要守住底线,在发挥传统中医药优势同时,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真正成为中医药发展的坚实阵地。新形势下,卫生监督部门更要加大基层医疗机构监管,严格规范执法,用实际行动助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主编丨宋波 统筹|张玉良 责编丨赵丽
法务丨金鑫 审校丨高启航 美编丨赵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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