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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 河南省人社厅6月29日对外发布,全省启动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按照计划,今年河南省全年募集就业见习岗位不少于10万个,以确保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都能获得见习机会,帮助他们提升就业能力。
河南省将聚焦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登记失业青年,定向推送见习信息,及时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参加见习。重点面向承担科技项目的研究型大学、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开发一批科研类见习岗位;面向制造业龙头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技工院校,开发一批技术技能类见习岗位;面向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小微企业,开发一批管理类见习岗位;面向城乡社区组织、社区服务机构、基层服务平台和各类社会组织,开发一批社会服务类见习岗位。在此基础上,按照不少于百分之一的比例,选取一批示范性的高质量见习岗位,集中打包推出,增强见习吸引力。
据悉,河南省还提出了四项支持政策。补贴支持。对吸纳就业见习的单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用于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有条件的地方或见习单位可为见习人员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提高见习保障水平。见习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其中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及以上的见习单位补贴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适用的最低工资标准为见习当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税费支持。见习单位支出的见习补贴相关费用,不计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符合税收法律及其有关规定的支出,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保障激励。见习人员的见习时间一般为3~12个月,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不视为就业,见习期满后可按规定参照应届毕业生享受有关政策。在国家级、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单位评选中,优先激励参加本次计划并表现突出的单位。优化流程。实施“1+1”见习补贴申领模式,在按月发放就业见习补贴基础上,对见习留用率高的单位结束见习工作后集中一次性发放差额补贴。
(河南工人日报记者 陈微娴)
来源: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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