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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特斯拉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上海车展车顶维权女车主张女士起诉特斯拉公司的名誉权纠纷案件和个人信息保护纠纷两案,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驳回张某某在两个案件中的全部诉讼请求。对于一审判决结果,张女士表示,她会上诉。
2021年4月19日上午,上海国际汽车工业展览会特斯拉展台,车主张女士穿印有特斯拉标志、写着“刹车失灵”白色T恤的女子,大喊“特斯拉刹车失灵”,随后被工作人员带走,并因扰乱公共秩序被行政拘留5日。后特斯拉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声明,表示已成立专门处理小组,专事专办,努力在合规合法的情况下,尽全力满足车主诉求,争取让车主满意。
后张女士向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要求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特斯拉汽车(北京)有限公司、特斯拉公司全球副总裁陶琳三方停止侵害原告名誉权,并向原告书面赔礼道歉,在全国性媒体刊发原告道歉公告并发布微博(置顶三十天)等。
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法院在判决书中称,特斯拉公司针对张某某提出的质疑予以回应,其在接受市场监管报社采访时将包括车架号在内的案涉车辆事故发生前一分钟的车辆数据配以文字说明提供给市场监管报社,市场监管报社未作删改未做主观评论予以公布。从该组数据及文字说明内容上看,仅是对相关数据做出了描述和说明,并不能关联到张某某的个人私密信息。特斯拉公司在处理该信息前张某某本人已在其微博中将案涉车辆数据整理后予以公开,车架号出厂时已在车前挡风玻璃下方公开标示,特斯拉公司及市场监管报社实施的上述行为不具有违法性,在处理已经公开的相关信息时未超过合理范围,未对张某某的个人信息造成侵害。特斯拉公司、市场监管报社的行为对张某某的个人信息未构成侵权。
针对名誉侵权纠纷,法院指出,特斯拉公司作为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监督。张某某作为消费者,依法享有对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的权利,但应当通过正当途径维权。张某某购买的特斯拉汽车使用一年后发生交通事故,其对产品质量提出质疑,因产品质量争议协商未果,将喷涂“刹车失灵”字样的事故车辆停放至公共场所,之后又在上海车展身穿印有“刹车失灵”字样的上衣登上展车车顶扰乱公共秩序,引发相关媒体关注。特斯拉北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通过官方微博、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到的“团队”“洗白”“她只愿意高额赔偿”等内容,总体上是对双方沟通、协调过程中相关事实的叙述和对张某某诉求主张的回应,虽然措词不够严谨,但并未使用侮辱性言辞,也未刻意贬损、丑化人格,不能认定特斯拉北京公司、特斯拉上海公司等侵犯了张某某名誉权。
最终,法院驳回了张某某的诉讼请求。
张女士表示,她今天收到了一审判决结果,虽然安阳市北关区法院一审没有支持她的诉请,但一审不是最终结果,她会依法提起上诉。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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