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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李岩 通讯员 李亦琳
网络有陷阱,交往须谨慎。5月24日,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法官提醒大家,通过交友软件结交陌生人的过程中,要保持清醒头脑,做到“言语不轻信、信息不透露、消费不冲动,转账投资要慎重”。
时间回到2022年10月。被骗人王某(男)的母亲让朋友秦某(男)帮王某介绍对象,秦某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人选,又不想在王某母亲面前失了“面子”,就用自己的微信修改网名为“小静”,冒充秦某介绍的对象与王某互加好友,并把自己包装成一个经营服装店的女老板。
经过一段时间聊天,双方建立了“恋爱关系”。
在聊天过程中,秦某感觉出王某性格单纯、直率,就编造出自己的服装店需要装修,王某毫不犹豫就给秦某转过来一笔钱,让“女友”用于装修。
尝到甜头的秦某一发不可收拾,在短短四个月的时间里,就以开服装店进货、改装门面店门头、装修和还账等各种理由,诈骗王某七万余元。其间,王某也多次邀请“女友”吃饭、看电影,秦某都以各种理由给予推脱。
王某在一次给“女友”转账大额资金时,发现秦某的名字与“女友”自称的名字不符,就质问“女友”,并称将向公安机关报警。“大叔”秦某眼看事情即将暴露,只好向王某坦白了事情的经过,承诺尽快还款。可约定时间已过,秦某并未还款,王某遂选择报警。
2023年2月3日,秦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山阳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秦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责令被告人秦某退赔被害人王某人民币七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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