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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财立方消息】5月23日,许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联合发文,调整中心城区商品房契税缴纳政府补贴政策。
具体补贴时间及标准:
(一)2023年3月27日(含)至2023年6月30日(含)缴纳商品房(含二手房)契税的购房者,按照缴纳契税总额的30%给予补贴。其中:2023年4月26日(含)至本通告发布之日(2023年5月23日)已缴纳契税的也按照缴纳契税总额的30%给予补贴。
(二)2023年7月1日(含)至2023年9月30日(含)缴纳商品房(含二手房)契税的购房者,按照缴纳契税总额的20%给予补贴。
(三)2023年10月1日(含)至2023年12月31日(含)缴纳商品房(含二手房)契税的购房者,按照缴纳契税总额的10%给予补贴。
以上补贴以契税完税凭证所载开具(缴税)日期为准。凡在2024年1月1日(含)以后缴纳商品房(含二手房)契税的,不再享受本次补贴政策。
契税补贴申请时间
申请人缴纳契税后,于2023年3月27日(含)至2024年3月31日(含)进行契税补贴申报,未在申报补贴时间段内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补贴权利,不再享受本次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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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史健 | 审校:李金雨 | 审核:李震 | 监制: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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