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特产品交易,活跃集镇市场,繁荣经济文化,保障物资交流会秩序,现将规范农贸物资交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物资交流会时间: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023年5月25日至5月27日 (农历四月初七至四月初九)
二、物资交流会区域:
太子路(原义乌路)、金鸡路、广场路、团结路(严禁占用南邓路、仲景路等其他主要交通路段)
三、物资交流会管理要求:
1、自公告规定之日起所有商户请与穰东镇物资交流会组委会负责人联系,获悉相关信息。
2、进入会场的所有商户由物资交流大会组委会统一划分摊位,统一管理,不得私自随意改变划分摊位,擅自设置摊点;各商户自备垃圾收集箱,统一倾倒在垃圾收集点,不得随意乱扔垃圾,破坏公共环境卫生。
3、各摊点不得生产和销售“过期”、“三无”等不符合卫生质量标准的食品、药品,在检查过程中若发现有影响或危及人体健康的不合格食品、药品,将一查到底,从严从重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4、交易市场禁止销售烟花爆竹,禁止带有不健康及迷信赌博欺骗色彩的商品物品或经营行为,一经发现,坚决依法取缔或没收。
5、各商户在会期期间,禁止损坏路面、道沿及周围公共区域内的花草树木,如有破坏者视情节严重程度将进行罚款处理。
6、穰东镇派出所、穰东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穰东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穰东镇应急办、穰东镇消防站、穰东镇市政所等单位将协助对物资交流大会的安全、秩序、卫生等方面进行管理,对不服从管理,出现干扰破坏、违反管理规定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从快处理,决不姑息。
四、穰东镇物资交流大会筹备处
维护街区治安秩序!
珍惜街区基础设施!
穰东镇热诚欢迎你!
穰东镇物资交流大会组委会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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