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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河南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消息,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印发《关于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其中提到,在市内五区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首付款业务。该政策于5月18日起试行,试行期暂定为一年。
通知中称,拟认购郑州市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以下简称“市内五区”)新建预售商品住房,同时符合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职工(包括买受人、配偶及共有人,以下简称“购房职工”),可以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据了解,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是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的优化业务。开通该业务后,如购房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有足够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时,不再需要借贷过桥资金。
需要注意的是,住房公积金预提金额应当不超过扣除个人支付金额后剩余的购房首付款金额,同时应当不超过缴存账户截至申请当日的余额。预提住房公积金划转前,购房职工不得办理转移及其他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预提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前,应准确计算个人银行账户和公积金账户应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金额,确保“个人银行账户支付金额+公积金账户支付金额=购房首付款应付金额”,而且与首付款的比例相符。
中指研究院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表示,近期,荆门、南昌、安徽合肥、江苏苏州、上海、广州、河南等多地出台了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
根据中指监测数据,2023年以来,已有超百城出台政策超250次,其中超4成涉及公积金相关内容。公积金作为长期住房专用储蓄,使用范围较为受限,目前仅能专用于居民住房相关款项,针对性优化其使用范围和使用方式符合大家对公积金的预期;同时,公积金政策指向性较强,有利于直接为真正有购房需求的居民提供支持,促进住房需求释放。2021年下半年房地产行业进入深度调整期后,由于公积金政策惠及的城市多、范围广,政策优化调整可以更直接和普遍,因此优化公积金政策成为近两年各地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促进需求释放的主要手段之一。
从市场数据来看,根据中指数据,2023年4月重点100城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面积环比下降超20%,低基数下同比增长超四成,购房需求释放动力不足,短期市场仍存在调整压力。五一假期期间房地产销售整体表现平淡,代表城市成交规模较去年五一假期增长约25%,其中多个城市受低基数影响,同比增幅较大,但整体较2019年同期降幅仍超两成。在市场调整压力下,部分一二线城市调整优化公积金政策,改善市场预期。
陈文静指出,从公积金政策影响来看,多城市公积金支持“商转公”、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灵活就业公积金试点等政策陆续出台,拓展了公积金的使用范围,盘活住房公积金,有利于减轻购房者置业压力,提振购房者置业情绪。同时,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也有利于降低购房者置业成本,或一定程度提振市场预期。此类政策力度虽相对有限,但多项政策的效果累计叠加,仍可对购房者置业预期和市场成交的恢复产生一定积极影响,特别是热点城市。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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