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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新融媒讯(文图/杨华刘静)“薛法官,没想到我的案件都终本了,你还一直放在心上,坚持不懈地做工作帮我拿到钱,真是太感谢了!”5月5日下午,当事人张某来到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将印有“公正执法 热心为民”的锦旗送给执行干警薛亚朋。
2021年12月7日,张某受朱某安排前往某地工作,工作过程中不慎受伤多处骨折,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能协商一致,张某将朱某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朱某在规定期限内赔偿张某各项损失共计3.78万元。但判决下发后,朱某迟迟不肯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法律义务,张某申请法院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干警薛亚朋依法向被执行人朱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但朱某名下并无可供执行财产,无法强制其履行赔偿义务,案件暂时进入终结执行程序。
事情悬而未决,执行干警在日常繁忙工作中也一直关注此事。近期,获知被执行人朱某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消息,薛亚朋立即通知张某向该院申请恢复执行。案件恢复后,薛亚朋多次电话联系朱某,但其仍以自己没钱为由拒绝履行法律义务,面对朱某准备一“赖”到底的样子,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看到要拘留自己,朱某这才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对自己的行为追悔莫及,当场联系家人亲戚凑钱将一直拖欠的执行款如数偿还,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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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本”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简称,指的是执行中对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财产暂时无法处置的案件,执行法院依照法律的规定,暂时终结案件执行程序的一种执行案件结案方式。“终本”只是暂时终结案件的执行,并未免除被执行人的义务,因此,“终本”后,法院对“老赖”采取的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仍然有效;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可随时申请恢复执行。执行法院也会在“终本”后依职权调查被执行人财产,发现财产的,将依职权恢复执行。
来源:法制与新闻法新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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