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记者 徐姣
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大河财立方记者获悉,河南省科技厅日前发布通知,组织申报2023年度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根据通知,项目申报应满足以下条件:
项目应严格按照省重大科技专项指南发布的专题进行申报,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河南转型发展需要,聚焦产业发展和服务民生公益,不在指南范围内的项目不予受理。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特殊要求除外)。
项目申请单位应为在我省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注册时间为2022年5月1日前,建有省级(含省级)以上研发平台,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项目申请单位为企业的须有实际研发活动,上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大中型企业不低于1.5%,其他企业不低于3%,同时应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记入“信用中国(河南)”黑名单。已承担省重大科技专项逾期尚未结项验收,或近3年内存在省重大科技专项验收不通过的企业,不得申报。
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3年5月1日后出生),两院院士不受年龄限制,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且截止到2023年5月1日逾期未结项的,不得申报。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单个项目财政支持资金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其中,项目申请单位为企业的,投入项目研发的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省财政根据项目年度执行计划和经费实际需求分年度拨付支持经费。
鼓励各地、各部门统筹资源、联动支持;支持骨干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组建创新联合体联合申报;省实验室按照任务型创新模式,自主实施重大创新项目,符合条件的直接纳入省重大科技专项管理,不再参与竞争申报。
各地如何组织申报?通知提到,隶属于省直部门(单位)的通过省直部门(单位)申报;其中,中央驻豫单位以及省科技厅归口管理的预算单位通过科技厅申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高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项目通过管委会申报;其他单位均通过所在省辖市、县(市)科技主管部门申报;财政部门(省直财务部门)按照预算管理级次进行审核报送。
值得注意的是,项目申报人、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主管)单位需登录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
个人(申报人)和法人(单位管理员)用户须在河南政务服务网注册并实名认证后,才能登录系统。各主管部门(单位)管理员用户仍使用系统统一分配的账号登录系统。项目申报人按照要求登录“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进入)”填写项目申报书并提交至申报单位。
系统填报时间截至6月7日18:00;材料报送时间为2023年6月9日8:00—17:30(逾期不予受理);材料报送地点为河南省科学技术情报中心(郑州市政六街3号)2号楼9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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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审:万军伟丨签发:王鲁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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