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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银(西南政法大学)
3月31日,备受社会关注的“癫痫患儿家属代购氯巴占被诉贩毒案”迎来一审宣判。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对检察机关指控的被告人胡阿弟走私、贩卖毒品案进行第二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认定其犯非法经营罪,免予刑事处罚。(4月3日 新华网)
此案几乎是电影《我不是药神》原型陆勇所涉案件的翻版。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在陆勇的“前车之鉴”下,胡阿弟却依旧做起了网友口中的“药神”。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民间药神”存在的背后实则是社会公共供给不足现象的表达,是药物管制措施不完善的体现。
不少网友认为,胡阿弟案的判决结果,回应了社会关切,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和有人情的司法。然而,有部分声音说道该审判结果并不值得赞扬。“是药三分毒”,氯巴占到底是药还是“毒品”?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氯巴占在我国按照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未获批准上市。对于那些靠购买进口真药、仿制药造福罕见病群体的“民间药神”,胡阿弟的行为,相当于变相地替他人试探了法律的底线。
与其去争辩与讨论胡阿弟案的最终审判结果是否恰当,不如停下脚步来思考为何会有“民间药神”的存在。“问题就是时代的口号”。实际上,胡阿弟并非是第一次以贩毒等罪名被提起公诉,直到今年3月31日,历时一年零9个月,该案才被宣判。胡阿弟案开庭前,曾建立多个癫痫患儿病友群的群主“松松爸爸”为胡阿弟发起了联名请求书,有超过百位病友在该联名书上签名。“药神”不仅仅是历史的产物,更是某种特定条件下病患群体的“救星”。当社会公共供给不足之时,胡阿弟自购并帮其他病患群体代购药品的自救行为,便将必然出现。
发现问题就需要解决问题,但解决此类社会问题,需要依靠政府的力量与法律的人性,而不能仅仅依靠像胡阿弟这些千千万万的“民间药神”们。
一方面,政府尤其是卫生主管部门应肩负起自身责任。早在2021年12月,就有千余名癫痫患儿家长的联名求助信《如何让我们的孩子活下去?》引发关注。民有所呼,我有所应,针对类似癫痫这样的罕见疾病,政府要加强社会对于罕见病患临床用药的关注,保障患儿用药,减少海外代购的风险。卫生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医护人员的知识培训,提高其诊治水平,规范诊断和治疗标准,加快研发可替代性药品。
另一方面,法律必须充满人性的关怀,而不是简单的“一刀切”。或许将“民间药神”审判,没有人敢再代购氯巴占,药品市场管理秩序和海关管理秩序都得到了维护,但有需求这种药品的家庭拿什么给孩子治病?只有不断完善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合理允许特殊药品的流通与用量,那么,动辄被追诉的胡阿弟们就可以不用再铤而走险了。
不论胡阿弟案最终的审判结果是否合理正确,我们都应该将目光聚焦于其背后“民间药神”存在的实际原因。罕见病患者群体的“救世主”不应该是胡阿弟们这群“民间药神”,或许这个时代并不需要救世主,然而这类群体却需要千万个治愈者,去成为他们的追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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