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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了《关于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和购房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郑公积金〔2023〕13号)(以下简称《通知》),调整了部分租房提取和购房贷款政策。
《通知》中提出,承租本市公租房、人才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或其他租赁住房的,年度内可通过“郑好办”线上平台或线下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单缴存家庭年提取金额为18,000元,双缴存家庭年提取金额为36,000元。
而针对刚性住房需求,购买家庭首套住房、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均满足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金额为100万元。仅购房人满足贷款条件、家庭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最高贷款金额为80万元。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金额不再结合家庭缴存账户余额认定。
编辑:饶治美
责编:廖异
审核: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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