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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河南光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志伟
依法抗诉,让公平正义“看得见”
“五年来,检察机关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4.1万件,比前五年上升18.9%;法院已审结3.2万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2.2万件,改变率69.6%。这是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职能充分发挥的鲜明写照。”全国人大代表,河南光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志伟在接受《检察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五年来,检察机关不断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有力维护了司法公正和权威。
“两会前夕,我参加了河南省林州市检察院举办的‘向人民报告’主题汇报会,观看了以实际案例改编的法治情景剧,我深切感受到了法律监督的力量。”李志伟代表说,检察机关通过履行抗诉职能,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对于维护司法公正、保护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法治权威具有重要意义。
“最高检工作报告显示,检察机关五年来抗诉数量明显上升,直观展现了检察机关能动履职成效。特别是经检察机关抗诉后法院再审改判的案件,对刑事审判工作是一种促进,对人民群众来说则是实现了‘看得见’的公平正义。”李志伟代表建议,检察机关要始终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和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意识,综合运用书面纠正违法、制发再审检察建议以及抗诉等多种监督手段,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以更有力的法律监督,助力书写法治中国建设新篇章。
(来源:检察日报 法治中国两会特刊 作者:徐日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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