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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记者从洛阳市工信局获悉,洛阳正式启动2023年第一季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企业最高可获得20万元奖励。
此次申报针对全市在2023年3月31日前纳入且仍在省统计部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库的工业企业(独立法人)。达到2023年第一季度满负荷生产的标准为——
主要能耗为电力的企业,季度用电量不低于去年同期,月均用电量不低于去年月用电量峰值80%;
主要能耗为燃气或煤炭的企业,燃气或煤炭等季度用量不低于去年同期,月均用量不低于去年月用量峰值80%;
发电、供水、燃气等企业,季度发电(供水、供气)量不低于去年同期,月均产出不低于去年月产出峰值80%。
符合条件的企业需将各项材料及时提交。其中,市辖区企业申报材料提交至各区工信部门,截止日期为4月5日,各县企业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由各县确定。
通过各项审核后,今年第一季度实现满负荷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可获得10万元的财政奖励;满负荷生产且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企业,可获得20万元的财政奖励。(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陈曦 通讯员 王星星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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