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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睦的邻里关系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远亲不如近邻”道出了中国传统邻里之间相互帮助、包容、支持的社会关系,但邓州市某镇却有两家村民因砌墙堵门之事对簿公堂。
杜、巴两家房屋隔路相望,双方共用门前道路通行已十余年,一直相安无事。去年10月,巴某因宅基地纠纷等问题,便在水泥通道上修建一堵长9米,高2米的砖墙,正好堵住杜某家房门。从此,杜某一家每天一打开门看到的就只有一堵冰冷厚重的墙,严重影响了杜某一家的正常生活,为此杜某数月间一直奔波于当地政府、公安及信访部门求助,但一直未能妥善解决此事。杜某无奈,于今年2月将邻居巴某诉至邓州法院。
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案件无小案。穰东法庭受理此案后,为更好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穆志洋积极推动双方调解,但由于积怨已久,未能于庭前调解成功。庭审后,穆志洋依据庭审情况,再次对原被告进行辨法析理,一方面向被告讲明其不当行为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也希望原告能珍惜邻里情,互谅互让妥善化解矛盾,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同意将砖墙拆除,原告也在开庭第二天便向法庭提出撤诉,在法庭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双方共同拆除了横在双方之间的那堵砖墙,随着邻里握手言和,重归于好,那堵横亘在双方心里看不见的心墙也被一并拆除。
虽有“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的典故流传至今,但也不乏因鸡毛蒜皮之事引发邻里纠纷,双方各执一词,只顾自己而无视他人的感受,于是小事变大,大事更糟,更有甚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惹上“官司”悔不当初。三尺屋檐下,抬头不见低头见,邻里之间更应讲究互帮互助、互谅互让、团结和睦,面对邻里间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这样才能共同营造安定和谐礼让的邻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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