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农贸市场每年都要进行“考试”!20日,记者从洛阳市商务局获悉,为推动洛阳农贸市场星级创建,推进农贸市场规范化、智慧化建设,洛阳市将组织专家对农贸市场进行综合打分,评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农贸市场,分别奖励40万元、20万元、10万元。
星级农贸市场创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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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营方具备法人资格,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依规对农贸市场进行日常管理。
拥有3年以上有效期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市场经营面积750平方米以上;市场经营摊位(含营业房)30个以上;市场经营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的农贸市场星级评定,原则上不高于三星级。
评定办法
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创建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城市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市场所在的城市区政府委派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参照《洛阳市星级农贸市场创建标准》,每半年对城市区农贸市场进行评比打分,年底统一汇总后,按得分高低综合评定。
奖补标准
按照《洛阳市星级农贸市场创建标准》要求,评审小组年中、年末进行综合评分,按照年中、年末总分评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农贸市场,分别奖励40万元、20万元、10万元。
申报材料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需查验原件)。
市场平面图(有明确的市场摊位编号)。
市场方与经营方签订的摊位租赁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市场内部管理机构、人员设置以及商品质量(含食品安全管理)、卫生、治安、消防、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贾臻 通讯员 闫利涛 楚瑾姬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