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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新融媒讯(文图/杨华杜改改)为骗取6318元的丧葬费,花费15000元购买虚假火化证明。2022年12月12日,一起让人啼笑皆非的诈骗案件移送至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邹某系某公司退休职工,2017年5月因病去世后,其三个女儿邹某甲、邹某乙、邹某丙将其土葬,在准备材料申领抚恤金时,三姐妹了解到可以凭火化证明额外领取一份丧葬费,三人一拍即合,决定购买一张虚假火化证明。
在某医院路口电线杆上贴着殡葬服务的小广告上,三姐妹获得了李某的联系方式,经过讨价还价,三姐妹向李某支付15000元现金用于购买虚假火化证明,李某自己扣留5000元,通过电话与邻县一女子联系,通过客运车给该女子捎去10000元现金,该女子通过客运车将办理的邹某虚假火化证明给李某。2017年8月,邹氏三姐妹将虚假的火化证明及其他材料提供给辖区养老保险中心,申领到邹某的丧葬补助费6318元、抚恤金51884.8,合计58202.8元。
2022年6月初,人社部通过大数据平台发现,邹某的火化证明与实际不符,经向邻县殡仪馆确认,邹某的火化证明系伪造。2022年8月29日该案移交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于2022年9月8日立案侦查。
案件移送到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后,办案检察官经依法讯问、复验复查后,核实了案件事实与证据后发现,邹家三姐妹直到案发都不知道自己看似占了便宜,实则吃了“大亏”。经检察官向其释法说理并进行普法教育后,四人均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自愿认罪认罚,且全部退还所骗钱款,2022年12月27日,建安区检察院依法对四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来源:法制与新闻法新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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