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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爱心消费券’给孩子们买点好吃的,热热闹闹过个年!”1月25日,洛阳市孟津区居民牛师傅拿着前几天区里发放的爱心消费券,到超市采购物品。
春节前,洛阳市孟津区为全区登记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发放8877张“爱心消费券”,金额共计266万余元。
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爱心消费券”发放对象为民政部门提供的2022年12月底全区登记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其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发放给本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发放给所在供养机构或托养机构。
“爱心消费券”以纸质消费券形式发放,由孟津区统一印制,单张300元,不找零、不兑现。困难群体可凭消费券在各镇、街道合作商超、便利店或粮油店购置所需物品,原则上要于2月底前使用核销完毕。
上述负责人表示,发放“爱心消费券”立足于保障岁末年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牢兜实基本民生底线,同时对拉动内需、刺激消费、繁荣市场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智慧 通讯员 杨茹兰)(图片为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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