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一位的姐在路上遇到男乘客招手乘车,上车后开了没多远,男乘客突然抓住她的手摸了起来,嘴里还说道“好长时间没摸过女人的手了”!这一举动,直接把的姐吓懵了,被对方一路摸了半个小时,现在每天无时无刻都想要洗手。
的姐孙女士说,事发时是12月23日早上6点左右,拉到一位路边招手的男乘客,对方的精神状态是挺正常的,不过身上有股酒味,坐在副驾驶位置上,让她有些许地不自在,但也没多想。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不料,车子行驶了六七分钟,男乘客突然将她的手拉起,孙女士极力的反抗,但对方就是不松手,孙女士让对方松开,询问要干嘛。男子却理直气壮的表示,自己好长时间没摸过女人的手了,说话间,还强行把孙女士的口罩拉了下来。
因为中途在中州大道上,所以孙女士没有办法停车,就这样,对方摸了她的手20多分钟,下车后,孙女士第一时间就报了警。
现在20多天过去了,但是每每想到此事,都让孙女士感觉恶心,甚至想洗手。目前,该男子已经找到,接下来,就要看孙女士的态度,如果愿意和解,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如果不和解,那男子就要受到处罚。
其实从车内的监控录像来看,男子的行为,就已经给人一种很不好的观感了,所以能想象到,当时和男子同处一个环境下,孙女士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可以说,孙女士只要不心软,对方想在老家老老实实过年,是不现实的事情了。
从民事上看,根据《民法典》第1010条,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最起码的道歉,这肯定是免不了的。
从行政角度看,《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猥亵他人,情节恶劣的,处5-10天拘留。
本案中,副驾驶的男乘客在行驶途中,突然将抓起的姐的手,这就有点乘人之危的意思,也影响了公共交通安全,是可以构成情节恶劣的。故副驾驶男子有可能面临5-10天的拘留。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对方身上有酒气,可能当时喝了酒,醉酒也会导致行为能力降低,但不是违法的挡箭牌和免责事由。违法一样要受到惩罚。当然,如果公安部门调解时,男子能诚恳道歉并合理赔偿的姐,达成和解,是可以不行政拘留的,可以说,男子在哪过年,现在完全取决于的姐的态度。
作为成年人,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单身久了的心情能够理解,但是对于陌生人随意触碰身体的行为显然是不妥当的,容易引发违法或者犯罪。做人最好自重,不要随意触碰他人的底线。否则可能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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