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徐汉雄
河南洛阳汝阳县一公司办公楼上,出现“严厉打击恶意讨薪 维护公司非法欠薪行为”的奇葩横幅,引发关注。1月5日,该公司负责人回应称,该横幅系前一天来讨薪的务工人员所挂,拖欠工资问题正在处理中。(据1月5日极目新闻)
河南一企业被讨薪者挂出反讽横幅
(资料图片)
据该公司负责人介绍,1月4日,当地一劳务公司多名务工人员前来公司办公楼,协商解决被拖欠工资一事。其间,几名务工人员拉开横幅挂到了玻璃门上方,还拍了照,“挂了不到1小时就撤下来了。”
该负责人还称,几名务工人员挂横幅时,还和保安发生了冲突,辖区派出所的民警来现场处置了,也向当地政府报告了此事。该负责人表示,“那条横幅被拍照发到网络上,对公司影响挺大的,但最重要的是解决好务工人员被拖欠的工资问题,目前已经在走相关的支付程序。”
“严厉打击恶意讨薪 维护公司非法欠薪行为”这样的横幅,被挂上了欠薪公司的办公楼,虽然是讨薪者所为,并非公司自己的“宣言”,但这样的横幅所透出的信息,大家都能看得懂。横幅上的标语是讨薪者说的反话,对欠薪者来说,未尝不是“正中下怀”,也许就是发自心底的想法。这并非是黑色幽默,现实中,就有讨薪者被打上“恶意讨薪”的标签。
“恶意讨薪”这样的说法一出现就引起过争议,因为讨要欠薪是天经地义,没有欠薪就没有讨薪。而且,法律还规定了“恶意欠薪罪”,即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也是常说的欠薪入刑条款,以保障讨薪者的利益。
“恶意讨薪”引争议,还有一点,就是这样的词语容易沦为一个筐,把正当的讨薪行为也往里面装。如此,欠薪者反倒是理直气壮,讨薪的要低三下四,生怕一激动就成了“恶意讨薪”,要吃不了兜着走。
讨薪应该通过正当途径合理合法,这并没有错,法律并不支持以非法手段讨薪。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单位或者个人编造虚假事实或者采取非法手段讨要农民工工资,或者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的,依法予以处理。”法律人士认为,如果编造事实或者非法讨薪可能涉嫌刑事犯罪,诈骗罪等,这类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而“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这一条款可能包含两种情况,一种是:不存在拖欠工资事实但借该事由讨要的;另一种是:确实存在拖欠工资的事实,而此时工程款尚未按合同约定拨付。因此,不能一概而论,要具体情形具体分析。
法律为正当的讨薪撑腰,却不支持欠薪,更不支持“恶意欠薪”。虽然有众多规定与法律条文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但讨薪不易仍是现实难题。欠薪者打出“维护公司非法欠薪行为”这样的横幅,透出的就是讨薪中的无奈,这是在反讽欠薪者,别赖工人的血汗钱,别污名化讨薪行为。这样的横幅当令欠薪者反思,只有痛痛快快支付欠薪,才能少些这样的“行为艺术”。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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