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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事关农村发展、农民幸福。作为一名来自农村的基层代表深感责任重大。”市人大代表,新郑市辛店镇史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史红立表示,要把农村建设好,可以通过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营”,实现土地的规模化经营,建设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史红立认为,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营”既能达到“土地规模经营”的目的,又能保证经营成功,保障群众收益。建议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为经营主体,运用土地经营承包权颁证成果,确权不确地,把土地承包权证的“固化土地承包权”功能变为“保证利益分配权”功能;按照“统分结合”的原则,把集体土地规划为“集体经营区”和“分散经营区”,完全根据群众自愿,自行决定采取的经营方式。
“去年9月我们通过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将村里的部分土地进行整合平整,规划种植小麦、玉米等农作物,实现了产量品质双提升。”史红立说,今年将持续推动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营”,努力为村里提供更多劳动力就业机会,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改善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